刘观
字崇观,吉水(今属江西)人。正统四年(1439)进士。守孝期满,终不出仕。县令刘成为他筑书院于“虎丘山”,名“养中”。作《勤》、《俭》、《恭》、《恕》四《箴》,教其家,用《吕氏乡约》,教其乡民。不事著述,推重朱熹、吴与弼之学。
【介绍】:
明保定府雄县人。洪武十八年进士。授太谷县丞,擢监察御史。永乐二年擢左副都御史。在左都御史陈瑛与右都御史吴中之间,力求两面讨好。得擢礼部尚书改刑部,迁左都御史。仁宗即位,兼太子宾客。宣德三年以贪污罪戍辽东,死于戍所。
雄县(今属河北)人。洪武十八年(1385)进士。授太谷县丞。因被推荐由监察御史历任嘉兴知府。永乐元年(1403)任户部右侍郎。后任礼、刑部尚书、左都御史。曾主管疏通河运、巡抚陕西、考察官吏。仁宗即位,加封太子少保。宣德初,私收贿赂。三年(1428)御史张循理等交章弹劾他贪污不法事,被贬到辽东。客死。
【介绍】:
明保定府雄县人。洪武十八年进士。授太谷县丞,擢监察御史。永乐二年擢左副都御史。在左都御史陈瑛与右都御史吴中之间,力求两面讨好。得擢礼部尚书改刑部,迁左都御史。仁宗即位,兼太子宾客。宣德三年以贪污罪戍辽东,死于戍所。
雄县(今属河北)人。洪武十八年(1385)进士。授太谷县丞。因被推荐由监察御史历任嘉兴知府。永乐元年(1403)任户部右侍郎。后任礼、刑部尚书、左都御史。曾主管疏通河运、巡抚陕西、考察官吏。仁宗即位,加封太子少保。宣德初,私收贿赂。三年(1428)御史张循理等交章弹劾他贪污不法事,被贬到辽东。客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