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封制
我国古代国君分封诸侯的制度,从西周开始实行。周人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,为便利于对征服地区的控制,也为了拱卫周王室,乃大规模地分封王室子弟和亲戚、功臣到征服地区,授予他们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和人民,使其按照周朝中央政权的结构形式,建立众多的诸侯国。各地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,但是对周天子有服从命令、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。分封制的推行有效地稳固了西周王朝的统治,扩大了王朝的统治范围,同时也为中原各古老部族的进一步交融提供了机会,从而为我国华夏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。秦代以后,历朝也都程度不同地实行过分封,但其制度与西周不尽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