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初改历
汉武帝时修订历法之事。秦统一六国后,在全国颁行颛顼历。颛顼历用四分术,以十月为岁首,岁终置闰月。汉承秦制沿用未改。由于所用历法行用时间太久, 日月差数无法校正,甚至出现“朔晦月见,弦望满亏”的现象,年终置闰月,也不能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,急需改革。汉武帝命公孙卿、壶遂、司马迁等人议改汉历法,并征募民间天文学家二十余人参与其事。他们根据天象实测和长期的天文纪录,推考计算,提出了十八种改历方案。经过辩论、比较和实测检验,选定了邓平、落下闳创制的新历,于元封七年(公元前104年)五月,颁行全国,改此年为太初元年。新历因此被称为太初历。太初历代表了当时中国天文学、历算学发展的水平,具备了气朔、闰法、五星、交食周期等内容。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,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,使月份与季节配合更合理。这种方法在农历中一直沿用到现在。太初历的产生,是我国历法史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