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公案
见《龙图公案》。
见《龙图公案》。
二卷,附《西琴曲意》一卷。明朝时意大利人利玛窦(详见《乾坤体义》条)撰。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六年(1608),共二卷,十篇,体载采取自设问答的形式,以申天主教之说。第一篇为人寿既过,误犹为有;第二篇谓人
十六卷。明姚舜牧(1543-1622?)撰。姚舜牧,字虞佐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。万历元年(1573)举人。官历新兴、广昌知县。其体恤百姓,官品颇佳。著有《五经四书疑问》,此集为舜牧所自定。其子祚端梓
十二卷。明邹元芝撰。元芝字立人,竟陵(湖北天门)人。自黄直合十翼于上下经,唐代用王弼易注作《正义》,《易》便用王弼之本。宋代晁说之、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,互有考订,但也有同异。至朱熹《本义》,才定
一卷。撰者不详。该书记明崇祯十七年(1644年)三月十九日之变。凡分目为七:一死难姓名,二刑辱姓名,三囚辱姓名,四潜身姓名,五叛逆奸臣姓名,六受官职姓名,七诛戮姓名。书中内容与陈邦策《国变录》大致相同
七十五卷。清王昶(详见《金石萃编》条)编。王昶于嘉庆八年(1803)编《湖海诗传》后,复于嘉庆十年(1805),即逝世前一年,辑《湖海文传》。《文传》本《诗传》之例,就生平师友及门下士所作汇为一集。《
一卷。清易本烺(详见《易解呓通》)撰。该书对春秋时楚地加以考证,自设问答,计有汉阳诸姬国在何地;今之安陆属汉东何国、何以名郊郢、治此地者何官;澨、雍澨何在;若、敖二字何解;汉东之国随为大,其次为谁;随
六卷。清庄述祖(1750-1816)撰。述祖字葆琛,武进(今属江苏)人。乾隆四十五年(1780)进士,官知县。以事亲辞官,居家治小学、经学,主要著作有《说文转注》,《说文谐声》、《夏小正经传考释》、《
一卷。清世祖爱新觉罗·福临(1638-1661,1644-1661在位)撰。清世祖,清太宗皇太极第九子。六岁即位,年号顺治。由叔父多尔衮摄政。顺治元年(1644)入关,镇压李自成农民军,定都北京。先后
十二卷。清徐鼒著。徐鼒字彝舟,号亦才,江苏六合人。道光进士,官至福宁知府。作者治易以汉学为宗。认为王弼、韩康伯、程颐、朱熹虽纯驳不一,但都轻象数而重义理,不合易之本旨。于是作者取明何楷、清惠栋、张惠言
一卷。清程际盛撰。际盛生平见“续方言补正”。是书抄取《广韵》、《礼部韵略》、《韵会举要》、《洪武正韵》诸书韵部,考证其通用独用。夏竦《古文四声韵》、颜元孙《干禄字书》、魏了翁《唐韵目》、周公谨《云烟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