困知记
二卷,《续记》二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罗钦顺(1465-1547)撰。罗钦顺字允升、号整庵,泰和(今属江西)人。弘治六年(1492)中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弘治十五年(1502),任南京国子监司业。正德三年(1598),遭宦官刘瑾打击,削职为民。正德五年(1510),复职。后历任太常卿、南京吏部右侍郎、左侍郎、吏部尚书、礼部尚书等职。辞职归里后,家居二十余年,潜心治学。其学上承张载,吸取了张载宇宙观中的唯物论观点,并加以发展。著有《整庵存稿》、《整庵续稿》等书。此书为作者的言论汇编,大旨为扬儒抑佛。《困知记》成于嘉靖七年(1528),共一百五十六章。《续记》成于嘉靖十年(1531),共一百一十三章,补《困知记》中意有未尽者。《附录》为作者与人论学书信六首。他在书中提出理依于气的气一元论观点,认为理气之理,不是气外别有一理。盖通天地,亘古今一气而已。气是运动的,一动一静,一往一来,循环不止。自然界的变化,人类社会的兴衰治乱,皆是气活动的结果。并否认气上有主宰之说,认为气的运动变化“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”者,所谓“理”、“太极”也不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主宰。他在书中对“天命之性”和“气质之性”产生怀疑,用洛学的“理一分殊”之说来解释人性。认为人和物皆来源于阴阳之气,此谓“理一”;世界上人和物各各不同,谓“分殊”。关于“道心”和“人心”,他认为“道心”即“性”,“人心”即“情”。“道心”为主宰,为体。“人心”为用。两者是体用关系,不可分离。主张通过道德修养,达到以“道心”制约“人心”,以性制约情。主张既要承认人皆有欲望,又应对欲望加以节制。他在书中对陆九渊、王守仁、湛若水的思想观点和禅学都有所评论,目颇具有理论深度。此书为罗钦顺的代表作,深为理学家所推重,明代学者高攀龙称此书为自唐以来排斥佛学最有力的著作。有明沈维鐈刊本,明刊《三先生语录》本,清康熙九年(1670)刘炳刊本,《四库全书》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