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无撰人姓氏,清任大椿辑。是书《隋志》及新旧《唐志》均未著录,未详何时人所撰。亦不详其体制卷数。《广韵》征引凡三条:上平一东“,,贪食也,出《古今字音》。”上声二十八狝“,囚刑固,出《古今字音》。
不分卷。清梁鸿翥(详见《春秋条辨》)撰。该书附在《春秋条辨》之后,分为人伦、政治、世运、天道四类。作者认为前人解《春秋》,失《春秋》之义者有二端:一为割裂之弊,二为面择之弊。该书意在分类为编,以阐明《
七卷。明邵一儒编。邵一儒字仲鲁,山东海阳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是书成于万历四十七年(1620)九月。时廷议以万历四十八年(1621)八月以后为泰昌元年(1621),故其序以泰昌纪元。徐献忠曾有《六朝声偶》,
一卷。清毛奇龄撰。毛奇龄(1623-1713或1716),字名甡,字大可,一字齐手,号秋晴,学者又称西河先生。明季诸生。曾参加抗清斗争,失败后流亡山谷,筑斗室,读书其中。康熙十八年(1679)举博学鸿
四卷。明王以旂(约1522前后在世)撰。王以旂,字士招,江宁(今江苏南京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嘉靖时,命以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,总理河漕,逾年而水通。历迁兵部尚书,代曾铣总制三
一卷。清范士增撰。是卷即以《诗经》成句解《诗经》。如以“如此良人何”解“有女仳离”,以“不属于毛,不离于裹”解“谓他人父,亦莫我有”,以“信誓旦旦”解“有如皦日”,以“其毒太苦”解“胡为虺蜴”,以“岁
无卷数。清邵晋之撰。邵晋之字叙阶,号檀波,仁和人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)举人。其大旨以朱子《本义》有有注而可疑的,有可疑而无注的,偶有所见,即以己意补之。其曰近取者,自序说是“远取诸物,必俟宏通该博
一卷。撰者不详。该书记明崇祯十七年(1644年)三月十九日之变。凡分目为七:一死难姓名,二刑辱姓名,三囚辱姓名,四潜身姓名,五叛逆奸臣姓名,六受官职姓名,七诛戮姓名。书中内容与陈邦策《国变录》大致相同
见袁淑真《阴符经集解》。
二十二卷。明黄溥编。明有两个黄溥。其一浙江鄞县(今宁波)人。著有《简籍遗闻》。此黄溥,字澄济,自号石崖居士,江西弋阳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正统年间进士。官至广东按察使。是书兼收各体,各为注释。书中分为名格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