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诏制
八卷。明霍韬编。霍韬字渭先,始号兀厓,南海人,正德进士。世宗即位后,除职方主事。大礼仪起后,霍韬测知帝意,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,因此累官礼部尚书。霍韬学博才高,先后多所建白,亦颇涉国家大计,著有《诗经解》、《象山学辨》、《程朱训释》、《渭厓集》、《西汉笔评》、《渭崖家训》等。此书记载明代诏制,始于洪武元年(1368),终于嘉靖十八年(1539),大抵都是典礼具文,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,史料价值亦不高。《四库全书》载天一阁藏本。
八卷。明霍韬编。霍韬字渭先,始号兀厓,南海人,正德进士。世宗即位后,除职方主事。大礼仪起后,霍韬测知帝意,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,因此累官礼部尚书。霍韬学博才高,先后多所建白,亦颇涉国家大计,著有《诗经解》、《象山学辨》、《程朱训释》、《渭厓集》、《西汉笔评》、《渭崖家训》等。此书记载明代诏制,始于洪武元年(1368),终于嘉靖十八年(1539),大抵都是典礼具文,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,史料价值亦不高。《四库全书》载天一阁藏本。
十四卷。清虞楷撰。虞楷字孝思,号蓼园,里籍不详。书无序跋,也不知道作于何时。中述《周易折中》,称圣祖仁皇帝庙号,所以应为雍正、乾隆时人。其次序采用古本,大旨也主图书,而认为先天寓理于数,后天因数以阐理
一卷。清陆秉笏(生卒年不详)撰。秉笏字长卿,号葵沾,上海人。乾隆六年(1741年)举人。乾隆间有诏,凡明末殉节诸臣及为流寇所逼而殉者,皆得分别予谥,并敕撰《胜朝殉节诸臣录》以记之。秉笏即抄录松江府属予
一卷。自署天畸人。其生平、事迹不详。该书初成于天启甲子(1624),修订于崇祯辛未(1631)。仿《史记·诸侯年表》体例,以年为经,以国为纬,各记载其大事。但较为丛杂、凌乱。今辽宁省图书馆藏有明抄本。
一卷、续黄白镜 一卷。明李文烛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文烛,字晦卿,自号梦觉道人,丹徒(今属江苏省丹徒县)人。撰有《黄白镜》、《续黄白镜》各一卷。古来修丹者,常以黄金白银比喻丹药之宝贵。又以其颜色比喻炼外
一卷。清唐英撰。唐英生平详见《梁上眼》(辞目)。此剧亦《古柏堂传奇》之一种。剧写常州书生洪遇到金陵买妻,被店主张小桥和小李儿所骗,以小李儿五十五岁寡婶周氏暗换看定的张小桥的女儿芳玉。后来周氏虽被识破,
六卷。明余象斗(详见《皇明诸司廉明公案》)编。公案小说集。书分六类:人命、奸情、盗贼、诈伪、争占、雪冤,计五十九则。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,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。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,
十二卷。宋李过撰。李过,《宋史》无传,生卒年及仕履皆不详。惟董真卿《周易会通》曰,过字季辨,兴化《今属福建)人。《易说》十二卷,其庆元四年(1198年)《自序》谓几二十年而成。可知是积心思虑之作。然四
十卷。首一卷,末一卷。清唐鉴(1777-1861)撰。唐鉴,字镜海,并以字号,善化(今属湖南长沙县)人。嘉庆进士,官至二品太常卿,卒溢确慎。其学力辟王阳明,不为调停两可之说。著有《国朝学案小识》、《省
二卷。不著撰者名氏。《四库》馆臣在编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时,据浙江巡抚采进本首有陆鈛序,序中有“同邑人东巢子”字样,《四库》馆臣又依《两乡水利事宜》、《甬上耆旧诗小传》,考得此书为明倪复(生卒年不详)
全名《万花楼杨包狄演义》,又名《大宋杨家将文武曲星包公狄青演义》、《大宋杨家将文武曲星包公狄青初传》。清李雨堂撰,李雨堂生卒年不详,亦称西湖散人,其生平已无可考。狄青、包拯及杨家将的故事在民间久已流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