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海运全案
十二卷。清陶澍(1778-1839)撰。陶澍,字子霖,号云汀。湖南安化人。进士出身,官至两江总督。道光时,督办海运。有《印心石屋文集、奏议》、《蜀輶日记》、《渊明集辑注》等。陶澍督办海运时,剔除淮北盐的积弊、筹划安徽荒政、疏浚吴淞江、浏河以宣泄太湖诸水。是书记载道光五年(1825),江苏藩司所属苏松常镇四府太仓一州,额漕正耗米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余石,由吴淞海运至天津一事,此为清代漕运创海运之始。是书汇集这一过程中一应公牍文册,其卷一至卷四,为谕旨章奏,卷五至卷八为详廪文移,卷九、卷十为米册,卷十、卷十一为船册,卷十二为图说。海运自这次试行后,次年即停,以后于道光二十八年又试行。是书保存了这方面的资料,有道光江苏官刊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