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国律例
四十六卷。法国A,Billequin译。Billequin有《化学指南》。是书于清光绪六年(1880)译作完毕,共有刑名定范四卷,刑律四卷,园林则律二卷,贸易定律六卷,民律二十四卷,民律指掌六卷。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,但译文多有舛错,是为可惜。有同文馆本。
四十六卷。法国A,Billequin译。Billequin有《化学指南》。是书于清光绪六年(1880)译作完毕,共有刑名定范四卷,刑律四卷,园林则律二卷,贸易定律六卷,民律二十四卷,民律指掌六卷。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,但译文多有舛错,是为可惜。有同文馆本。
三十六卷,续笔记二十卷。清管凤苞(生卒年不详)撰。凤苞字桐南,一字翔高,晚号长耐老人,浙江海昌(今海宁)人。康熙己丑进士,官直隶高阳知县,以事罢归。除本书外,还著有《三礼纂要》(一作《三礼纂疑》)二十
一卷。明王稚登(1535-1612)撰。王稚登字伯谷。江阴(今江苏江阴县)人。少有文名,善书法。嘉靖末入太学,晚年招修国史,未行而卒。其诗文有《王伯谷全集》。此书排记当时吴郡画人。其中神品一人:沈周。
十二卷。清张漪(详见《诗传题辞故》)撰。该书撰成于嘉庆初年,按《春秋》十二公次序,每公各为一卷。卷首附录何休、范宁、杜预、胡安国等家序,卷尾附录补遗、勘误。该书大体上在于校订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及《穀
四卷。清陈祖范(1676-1754)撰。陈祖范有《经尺》(已著录)。此集为其文集,共四卷。陈祖范以研究经学有名于时,故其文亦多论经、讲学之语。此书《四库全书总目》收入存目介绍。
二十四卷。清王懋竑(1668-1741)撰。王懋竑,江苏宝应(今江苏扬州)人,字予中(一作与中),号白田。康熙五十七年(1718)进士,授安庆府教授,后以老病辞归。本集计文二十卷,诗四卷,末附“行状”
一卷。三国魏刘廙(180-221)撰。清马国翰辑。刘廙,字恭嗣,南阳安众(今河南镇平县东南)人,事曹操为丞相掾属。汉文帝即位,官侍中,封关内侯,著书数十篇。清马国翰所辑《刘氏政论》一卷,实为一篇。《续
二十三卷。明王志坚(约1625前后在世)选编。王志坚字淑士,初字弱生。江苏昆山人。万历三十八年(1610)进士,授南兵部主事、历郎中。著有《读史商语》等。此编乃其督学湖广时所选唐、宋八家古文。凡诸集中
三卷。清唐训方撰。辑录湖南常宁一带清咸丰、同治年间的方俗语词,凡一千一百三十五条(其中有续篇三十五条),逐条考辨词语来源,训释意义,说明用法。征引颇为博赡。湖南岳麓书社1986年刊印是书点校本,对原书
一卷。明袁宏道撰。袁宏道(1568-1610),字中郎,号石公,湖广公安(今属湖北)人。万历间进士,官吏部郎中。明代文学家。与兄宗道、弟中道,并称三袁,是“公安派”的创始人。著有《袁中郎全集》清四库存
十二卷。明朱朝瑛(详见《读易略记》)撰。此为朱氏《五经略记》之一。此书辑录上自啖助、赵匡,下及季本、郝敬诸家旧说,补以己意。朱氏之说出其师黄道周,其最大之特色在于不囿旧说,不拘俗见,多发己意。其所辑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