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书纪年辨证
四卷。清韩怡撰。韩怡,丹徒(今属江苏)人。官至国子监学正。该书将张宗泰《校补》概为删削,附注等则仍如其旧。然张氏本东周以后,皆以晋魏纪年,自晋殇叔元年至魏惠襄王,皆用大书而不旁列。怡书则言夏商周王事,三代相承。晋亦只宜旁列。与洪颐煊《校正》所见相同。有刘文楷刻本。
四卷。清韩怡撰。韩怡,丹徒(今属江苏)人。官至国子监学正。该书将张宗泰《校补》概为删削,附注等则仍如其旧。然张氏本东周以后,皆以晋魏纪年,自晋殇叔元年至魏惠襄王,皆用大书而不旁列。怡书则言夏商周王事,三代相承。晋亦只宜旁列。与洪颐煊《校正》所见相同。有刘文楷刻本。
四十六卷。清王昶(1724-1806)编。王昶,字德甫,号述庵,又号兰泉,青浦(今属上海市)人。乾隆十九年(1754)进士,官至刑部右侍郎。著有《春融堂集》。王昶二十多岁以后,出游入仕,广识海内文士,
二卷。明王齐纂修。王齐,字元修,号镜堂,河南新蔡人。出身举人,嘉靖八年(1529)任本县教谕。按齐自序曰:“雄旧无乘,予谕雄之三年,以守北泉阎公属修志。”此为雄志首创。历三月而成。时逢谢九仪来任知县,
不分卷。清刘璞撰。刘璞,字连城,洵阳(今属陕西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据此书《跋》知其为行伍出身,军事阅历极为丰富。“连城镇军带兵数十年,身经百战,语皆从阅历而来”(《将略要论题跋》)。此书又名《将略要言》
二卷。清姚衡(生卒年不详)撰。姚衡为浙江归安(今吴兴)人,姚文田之子。是编卷首有嘉庆甲子(1804)姚氏自序,云:“文僖公(指其父姚文田)与铁桥(即严可均)共造《说文长编》,《群书引说文类》先成,命衡
三十二卷。《附录》三卷。清圣祖爱新觉罗·玄烨(1654-1722)选。此书为唐诗选集,共三十二卷。卷一至卷六为五言古诗;卷七至卷九为七言古诗;卷十至卷十六为五言律诗,附六言律诗三首,并有五言律诗补编;
十卷。明余养蒙撰。养蒙,临海(今属浙江)人。生卒及事迹不详。该书乃养蒙奉南京都御史耿定力之命而编撰。因当时社会流行专重科目的风气、故养蒙采录历代士子出于太学和以赀郎起家为官的人的事迹,编成此书,上起战
四卷。清王琼编。王琼生卒年不详,字碧云,晚年号爱兰老人,江苏丹徒人(今镇江),王豫之妹,清代文学家。著有《爱兰轩集》、《爱兰诗话》、《爱兰书屋正续集》五卷、《曲江亭唱和集》一卷、《同音集》二卷。王琼与
六卷。清刘淳(约1821年前后在世)撰。刘淳,字孝长,湖北天门人。嘉庆二十一年(1816)举人。嘉庆帝西巡时,刘淳献诗五百韵,廷试赐文绮物。由是名动京师,此后五试进士不第。其人才识淹贯古今,英气勃发。
见“韵法全书”。
二卷。清汪宪撰。汪宪字千波,钱塘(浙江余抗)人。乾隆十年(1745)进士。官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。此书大旨认为,学易是希望减少过失,而想减少过失,唯在知悔,悔存而凶吝渐消,可以日趋于吉。所以用“存悔”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