茶香室经说
十六卷。清俞樾(详见《群经平议》)撰。此书作于《群经平议》之后,故其中《易》“贲亨小”、“旧井无禽”、《书》“冀州既载”及《礼记》“与为人后者”数条,都是更正《群经平议》之作。其说经义,瑜瑕互见。如《尚书·金滕》:“二公曰:‘我其为王穆卜。’周公曰:‘未可以戚我先王。’”俞樾谓“穆”是“昭穆”之“穆”,“二公欲为王穆卜者,盖以武王疾已不可为讳,欲卜立后也。二公殆必援殷家兄终弟及之例,属意周公,故周公拒之曰‘未可以戚我先王’,乃祷于三王,请以身代。此正力拒二公为王穆卜之意也。”此说有新意,与事理大体相合。又谓《尚书·大诰》“以于数宁武图功”之“宁”是宁王,亦即文王,也可备一说。《周礼·天官·内司服》“女御二人”,谓“女御”指九嫔世妇下的女御,女御有八十一人,人数多,故从中择人主司衣服,归属内司服。此说与周代礼制难合。《茶香室经说》有《春在堂丛书》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