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方山纪述
一卷。明薛应旂(生卒年不详)撰。薛应旂字仲常,号方山,武进(今江苏常州)人。嘉靖十四年(1535)中进士。历任慈溪县知县、九江府儒学教授,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、考功司郎中、刑部陕西司员外郎、浙江副使等职。他为官清正,因对宰相严嵩不苟同,受到降职处分。他先后师事邵宝、欧阳德、吕楠。因受三位老师的传授,故其学既有王守仁心学的影响,又有朱熹理学的影响。两者相比较,以王学为主。著作较多,有《方山先生文集》、《宪章录》、《四书人物考》、《薛子庸语》、《甲子会记》、《宋元资治通鉴》等书。此书为平日所抄录先正的格言。前有自识,称凡所闻于师友,皆记录。间有自得,亦附于书。置于几案,少裨循省。名曰“述”,是表明不是自己之作,不敢冒立言之责。书分上下二篇,上篇皆论性命之理,下篇所论治道。如书中认为,气有清有浊、有厚有薄,穷则变,变则通、故一治一乱,皆非一日之积;古之学者,知即为行,事即为学,今之学者是离开行言知;改过则长善,甘贫则足用;治世之教,由君主掌握,所以德一而风俗同。季世之教,由臣下主之,所以德二三而风俗异。有《宝颜堂秘笈》本,《丛书集成初编》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