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行拾遗事录
四卷。作者不详。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,皆为行状、墓志所不载者,故曰《拾遗》。大抵采自《实录》、《长编》、《东都事略》、《九朝通略》诸书。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。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、纯仁、纯体、纯粹四人遗事。《四部丛刊》集部《范文正公集》附录。
四卷。作者不详。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,皆为行状、墓志所不载者,故曰《拾遗》。大抵采自《实录》、《长编》、《东都事略》、《九朝通略》诸书。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。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、纯仁、纯体、纯粹四人遗事。《四部丛刊》集部《范文正公集》附录。
①四卷。清李溁修,仲弘道等纂。李溁字禹门,直隶真定府高邑人,出身举人,康熙十年(1671)任滋阳县知县。仲弘道字开一,浙江桐乡人,曾任峄县知县。按滋阳即古兖州,从前无志,明嘉靖四十四年知县李之茂始创修
二十五卷。明何源(约1573年前后在世)撰。何源,字仲深,号心泉,江西广昌人。嘉靖三十八年(1559)进士。官至刑部左侍郎。谥靖惠。何源为吏部文选司主事时,张居正以亲故托之,拒不应。缘是引疾归。及为南
三卷。旧本题为《道院集》。宋代晁迥(生卒年不详)撰。参见《法藏碎金录》条。因此书“乃王古选录,迥书,故名集要”。此书主要内容是采拮大家高僧名人之言而录之,大旨主佛教宏论与儒家论点相通相近之言。在体例上
六卷。宋姜夔撰。姜夔(约1155-约1221),南宋词人,音乐家。字尧章,号白石道人,鄱阳(今江西波阳)人。一生未仕。往来鄂、赣、皖、苏、浙间,与当时诗人词客交游。卒于杭州。工诗,词尤有名,且精通音乐
二卷。东汉蔡邕(132-192)所撰。邕字伯喈,陈留圉(今河南杞县南)人。少博学,喜好辞章、数术、天文,精通音律。曾为河平长、郎中,后迁议郎。嘉平四年(175),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等奏求正定《六经》文
一卷。明李日华(生平见《梅墟先生别录》)撰。此书是李日华收辑自己题画诗之作。题中称“媵”者,是作画题以诗文,如送女而媵以娣侄之意。书中所载题画诗多为七律,如“霜落蒹葭水国寒,浪花云影上渔竿。画成未拟人
二卷。明西洋人毕方济撰、徐光启编录。毕方济生平事迹不详。徐光启(1562-1633),字子先,号玄扈,上海人。万历三十二年(1604)进士。崇祯初,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入参机务。早年从利玛窦等学
十卷。见《刘子》。
不分卷。清蓝鼎元撰。蓝鼎元(1680-1733),字玉霖,别字任庵,号鹿州,福建漳浦人。少孤力学,通达治体。雍正年间官至广东普宁知县、广州知府。康熙六十年(1721年),台湾爆发了朱一贵领导的反清起义
共收书五十三种(又附一种)。题清陈湖逸士编。陈湖逸士,真实姓名及事迹皆不详。该书原序假托在苏州陈仁锡别庄无梦园掘地所得。主要收录明末泰昌、天启、崇祯三朝间的野史以及有关东林党、三藩的史料。该书为汇刻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