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虞景璜(生卒年不详)撰。景璜字澹初,浙江镇海人。光绪八年(1882)举人,著有《三古异同录》、《传经兴废考》、《石经兴废考》、《古文通论》等。是编系虞氏读《说文》的札记,有指其疏漏的,有辨形似
二十卷。清万树(约公元1692年前后在世)撰。万树生平见《璇玑碎锦》条。此书为纠正《啸余谱》和《填词图谱》及诸家词集之舛异而作。《草堂诗余》将词分为小令、中调和长调,以五十八字之内为小令,五十九字至九
五卷。明茅元仪(详见《嘉靖大政类编》条)撰。此书首茅元仪自序中说:“崇祯三年,余守大将军,以傲罢,为头陀于是寺,有所感而识之。”也就是说,此书是茅元仪罢官后所作。内容杂记古今,语无伦次,议论也多偏颇。
三十五卷。清宋弼(生卒年不详)编。弼字仲良,德州(今山东德州市)人,乾隆十年(1745)进士。官至甘肃按察使。辑有《山左明诗钞》。此集凡三十五卷。为宋弼所辑明代山东一省之诗,所录诗人共四百三十一家。其
一卷。清钱树棠(其生平未详)等辑录。树棠字憩南,云间(今上海市松江县)人。是书名曰“辑录”,实乃徐锴《说文系传》之《通论》三卷的随意删削而已。如“天”字删去“昔在太初”至“然后万物形而礼义昭矣”一百二
一卷。《四库提要》云“不著撰人名氏,据书中称谓,盖其门人所编”。按《尹和靖集》附有《年谱》一卷,宋王时敏编,疑此即其作者。尹和靖即尹焞,字彦明,谥和靖,宋代理学家。本谱所记事迹甚为简略,亦不及《涪陵记
三卷。元涂溍生撰,自刻本。涂溍生字自昭,宜黄(今江西宜黄)人,曾任赣州濂溪书院山长。其事见于《江西通志》,称其著有《易义矜式》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载其有《易主义》一卷,注已佚。柯劭忞考证,此书应名为《经
一百卷。清乾隆时三通馆臣奉敕编修。又名《清朝通典》。于乾隆三十二年(1767)开始编修,大约完成在乾隆五十一年至乾隆五十二年之间。其编纂目的正如其书总目中所指出的“用以昭示万年”。是书共分九典,分别为
九卷。清焦袁熹撰。焦袁熹详《春秋阙如编》条。据其子焦以敬、焦以恕所作凡例,知此书为袁熹手定者十之六,以敬、以恕掇拾残稿、整理或编定者十之四。因而该书与袁熹所作《经说》偶有重复,但较《经说》多可取之处。
七卷。明李攀龙(1514-1570)编。李攀龙字于麟,号沧溟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)进士,授刑部主事,累官至河南按察使。主张“文必西汉,诗必盛唐”,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“后七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