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儒学案
八卷。明刘元卿(1544-1609)撰。刘元卿字调父,初号旋字,改号泸潇,安福(今属江西)人。隆庆举人。会试对策,极陈时弊,主考官不敢录取。归师同邑刘阳,遂绝意科名。后召为国子博士,擢礼部主事。未几,以疾告归,专事著述。著有《刘聘君主集》、《山居草》、《还山续草》、《思问编》、《礼律类要》、《大象观》、《大学新编》等书。此书辑周敦颐、程颢、程颐、张载、邵雍、谢良佐、杨时、罗从彦、李侗、朱熹、陆九渊、杨简、金履祥、许谦、薛瑄、胡居仁、陈献章、罗钦顺、王守仁、王艮、邹守益、王畿、欧阳德、罗洪先、胡直、罗汝芳等二十六家的语录,而益以耿定向之说。刘元卿为耿定向的弟子,其学本出于姚江学派。故程、朱一派的语录,则择录近于陆九渊观点的部分。因门户之见,作者虽有所偏,但其书仍不失为宋明理学家的一部语录汇编,是研究宋明理学的重要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