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四库百科>辩正论

辩正论

十卷。唐代释法琳撰。法琳生平事迹详见《破邪论》辞条。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,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,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,在继《破邪论》之后,又作《辩正论》十卷。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。《辩正论》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(632)。有十二篇,即:第一、三教治道篇,第二、十代奉佛篇,第三、佛道先后篇,第四、释李师资篇,第五、十喻篇。第六、九箴篇,第七、气为道本篇,第八、信毁交报篇,第九、品藻众书篇,第十、出道伪谬篇,第十一、历代相承篇,第十二,归心有地篇。在十代奉佛篇中,列述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、隋、唐,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,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,造寺度僧之事迹。十喻、九箴两篇,因道士李仲卿作《十异九迷论》贬斥佛教,故以“十喻”加以说明,以“九箴”加以诫之。在出道伪谬篇中,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。在归心有地篇中,列梁武帝舍道敕,梁邵陵王舍道启,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。此书与《破邪论》一样,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。贞观元年(627),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,以法琳为寺主。贞观十一年(637),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,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。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,太宗不从。贞观十三年(639),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,诬称他的《辩正论》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,有罔上之罪。太宗闻言大怒,令汰僧尼,逮捕法琳,判他死刑。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,看有无灵感,以观后效,再做论处。期至,法琳回答太宗所问:“七日以来,不念观音,唯念陛下”。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(治所在今四川成都)。《辩正论》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,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,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。另外,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,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,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。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陈庶常遗集

    四卷。明陈万言(约1620年前后在世)著。陈万言,字孟谔,后字居一,号鈃山,秀水(今属浙江嘉兴)人,生卒年不详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)进士,授编修,改翰林院庶吉士,未及授官而卒。是集凡四卷,集中有诗

  • 石经考异补

    二卷(传钞本)。清陈庆镛撰。庆镛字颂南,福建晋江人,道光壬辰年进士。此书上下二卷,首有咸丰二年陈氏记。上卷考孟蜀石经《周礼》残碑,下卷考孟蜀石经《公羊传》残碑。据陈氏自记,是因为冯柳东(登府)《蜀石经

  • 四书自课录

    无卷数。清任时懋撰。任时懋字又新,江苏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是书首有魏廷珍序及时懋自序。书旨大致宗朱子,认为“发明四子之书者,《朱子章句集注》也;发明《章句集注》者,《朱子或问》、《精义》、《辑略》、

  • 事词类奇

    三十卷。明徐常吉(生卒年不详)撰。徐常吉字士彰。万历十一年进士。官浙江按察司佥事。本书分二十四类。次序为先经、后子史,以及仙释之类。分门辑事,以类选词。每条之下的注释,为吴人陆伯元所作。

  • 玉斗山人集

    三卷。元玉奕(约1279前后在世)撰。奕字敬伯,玉山(今属浙江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入元,特补玉山教谕,自号至元逸民。所著有《斗山文集》、《梅岩杂咏》、《东行斐稿》等。此集共三卷,原名《东行斐稿》。为明嘉

  • 乙卯札记

    一卷。清章学诚撰。此书是章学诚五十人岁时写成,时值乾隆六十年乙卯(1795年),札记题名“乙卯”,意思是以乙卯年为断限,所记内容均在乙卯年之前。本书体例与作者所著《信摭》一书略同,即以记载经史百家的文

  • 颜氏字样

    一卷。唐颜师古撰。清汪庆黎辑。颜师古生平著述,见《匡谬正俗》。按:《中兴书目》著录颜师古《字样》一卷,《唐书·儒学传》云:“帝尝叹五经去圣远,传习浸讹,诏师古于秘书省考定,多所厘正。”颜元孙《干禄字书

  • 续明季遗文

    见《航澥遗闻》。

  • 学古堂日记·周易二种

    无卷数。清顾树声、许克勤撰。学古堂为苏州书院名,刊有学古堂日记若干卷。此周易一种即载其中。其一为顾树声撰。顾树声字九皋,元和人。日记只十则,其说以郑氏为宗,但支离破碎、谬误之处不少。如解“直方大”时,

  • 琴谱正传

    六卷。题明无锡宋仕校正,杨嘉森编,后又有梧冈道人黄献跋。跋中称“少学琴于司礼监太监戴某,刻谱以广其传”。按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有黄献《梧冈琴谱》十卷,注云:“献字仲贤,西平乐人。宪忠时为中官。嘉靖丙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