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真经指归
见《道德指归论》。
见《道德指归论》。
十卷一百四十回。题“晋平阳侯陈寿史余杂记,西蜀酉阳野史编次”,编者真实姓氏无考,所谓“陈寿史余杂记”亦是模仿《三国演义》而假托。该书是以讲史为名的长篇演义小说,故事接《三国演义》邓艾灭蜀,叙晋与十六国
绥万邦,屡丰年。天命匪解,桓桓武王。保有厥土,于以四方,克定厥家。於昭于天,皇以閒之。
九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王周撰。王周,字质斋,自号雁湖钓叟,嘉兴(今浙江嘉兴市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屡试不第,诗率意直书,不拘格律。著有《雁湖钓叟自在吟》。是集凡九卷。以其诗创作先后为序编次。其诗大都率意
八卷。明顾懋樊撰。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是编成于崇祯庚辰(1640),博采众说,参以己见,然多是无根据之创解。例如他认为《郑风》中的《丰》及《风雨》篇,皆齐诗,而误入于郑。《丰》诗原意是说妇人有了别的心
八卷。明王谔编。王谔字秉忠,江苏江阴人。生卒不详。是书成于成化十年(1474)。选明一代之诗,自刘基以下凡数百家,而所录只七言律诗一体。盖用《唐诗鼓吹》例。《四库全书》列为存目。
一卷。清不著撰人名氏。《庄氏史案》是据陈寅清《榴龛随笔》而录,述清初庄廷鑨史狱案。明故阁辅朱国祯,曾欲为明史,未成而卒,书稿为湖州庄氏窃据为己,庄廷遂招集宾客,整理增删成书。廷死后,其父庄胤城召匠刊刻
四卷。清汪龙撰。汪龙,字叔辰,又字蛰泉,安徽歙县(今安徽省歙县)人,乾隆时举人,拣选知县,生卒年不详。据其目录后自识说,嘉庆十八年得与段玉裁相交,读了段所注《说文》,从前之疑义得以补正的有若干条,重写
十八卷。清陈鼎(详见《东林列传》)撰。记载明末清初之事,分为忠义、孝友、理学、隐逸、廉能、义侠、游艺、苦节、节烈、贞孝、闺德、神仙、缁流十三部。立传人物事迹,多为传主亲友或本人选送,如本书卷首就有一则
二卷。《抒怀操》一卷。清程雄撰。程雄字云松。生卒年及生平皆不详。此书是辑诸家所遗琴谱又参以己法编而成书。前附“松风阁指法”二篇,是三山庄臻凤原本,程雄进行了改订。琴曲上下二卷,自《清宫忘机》至《清商春
五卷。清吴荣光撰。吴荣光(1773-1843),字荷屋,广东南海人。嘉庆四年(1799)进士,改庶吉士,翰林院编修。官至湖南巡抚,署湖广总督,降福建布政使。吴氏少好金石文字,积所得金文,以龚定庵精研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