麟之为灵,昭昭也。咏诗《诗》,书诗《春秋》,杂出诗传记百家之书,虽妇人小子皆知其为祥也。
然麟之为物,不畜诗家,不恒有诗天下。其为形也不类,非若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。然则虽有麟,不可知其为麟也。
角者吾知其为牛,鬣者吾知其为马,犬豕豺狼麋鹿,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。惟麟也,不可知。不可知,则其谓之不祥也亦宜。虽然,麟之出,必有圣人在乎位。麟为圣人出也。圣人者,必知麟,麟之果不为不祥也。
又曰:“麟之所以为麟者,以德不以形。”若麟之出不待圣人,则谓之不祥也亦宜。
麟(lín)之为灵,昭昭也。咏于《诗》,书于《春秋》,杂出于传记百家之书,虽妇人小子皆知其为祥也。
麟是象征灵异、祥瑞的动物,是显而易见的。在《诗经》中被歌颂过,在《春秋》中也有记载,传记百家之书也夹杂着记述。即使妇女儿童也知道它是吉祥之物。
麟:麒麟,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,状如鹿,牛尾,狼额,马蹄,五彩腹。其性柔和,古人把它当作仁兽,作为吉祥的象征。灵:灵异,神奇之物。《礼记》曰:“麟、凤、龟、龙,谓之四灵。”昭昭:明白。《诗》:即《诗经》,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,其中就有《周南·麟之趾》篇。《春秋》:本为周代史书的通称,到孔子根据鲁史材料修成一部《春秋》时,这才变为专名,就是六经之一的《春秋经》,为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断代史。《史记》所谓《春秋》,实指《左传》。《春秋》上有关于获麟的记载。其实在《荀子》、《大戴礼记》、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等古籍中,都提及麟。祥:祥瑞。
然麟之为物,不畜(xù)于家,不恒有于天下。其为形也不类,非若马牛犬豕()豺狼麋(mí)鹿然。然则虽有麟,不可知其为麟也。
但是麟是野生动物,不被家庭所豢养,自然界也不常有。它的外形什么也不像,不像马、牛、犬、猪、豺狼、麋鹿那样。既然这样,即使有麟,人们也不认识它是麟啊。
畜:饲养。恒有:常出现。类:相似。麋:也叫“驼鹿”或“犴(hān)”。然则:既然如此。
角者吾知其为牛,鬣(liè)者吾知其为马,犬豕豺狼麋鹿,吾知其为犬豕豺狼麋鹿。惟麟也,不可知。不可知,则其谓之不祥也亦宜。虽然,麟之出,必有圣人在乎位。麟为圣人出也。圣人者,必知麟,麟之果不为不祥也。
有角的我知道它是牛,有鬃毛的我知道它是马,犬猪豺狼麋鹿,我知道它们是犬猪豺狼麋鹿,只有麟没法认得。不认得,那么人们说它不祥也就很自然了。虽然这样,有麟出现,就必然有圣人在世谋政,麟是因为圣人才现形于世。圣人一定能认识麟。麟终究并非不祥之物啊。
鬣:马颈上的长毛。果:确实,果然。
又曰:“麟之所以为麟者,以德不以形。”若麟之出不待圣人,则谓之不祥也亦宜。
又听说:麟之所以被称作麟,是按照德而不是按照外形。假若麟自行出现,而没有圣人在世能够认得,那么说它不吉祥也是合适的。
作者介绍
韩愈(768年-824年12月25日),字退之,河南河阳(今河南省孟州市)人,自称“祖籍昌黎郡”,世称“韩昌黎”、“昌黎先生”。唐代中期大臣,文学家、思想家、政治家,秘书郎韩仲卿之子。元和十二年(817年),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,从平“淮西之乱”。直言谏迎佛骨,贬为潮州刺史。宦海沉浮,累迁吏部侍郎,人称“韩吏部”。长庆四年(824年),韩愈病逝,年五十七,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为“文”,故称“韩文公”。元丰元年(1078年),追封昌黎郡伯,并从祀孔庙。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,名列“唐宋八大家”之首,有“文章巨公”和“百代文宗”之名。与柳宗元并称“韩柳”,与柳宗元、欧阳修和苏轼并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倡导“文道合一”、“气盛言宜”、“务去陈言”、“文从字顺”等写作理论,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。著有《韩昌黎集》等。>>查看作者详细介绍
创作背景
公元前481年,鲁人猎获一麒麟而不识之,孔子为此反袂试面,同年,辍笔停修《春秋》。唐元和七年(812年),麟复现东川。韩愈著文阐发己见。
(清)曾国藩编撰.曾氏杂抄 1:昆仑出版社,2002.08:178
赏析
《获麟解》中作者以麟设喻,说明了自己的为人及出仕的时机和意图,感慨卓有才识之士不为封建统治者所用,寄托了怀才不遇的一腔怨愤。
据《春秋》和《左传》所写:鲁哀公“十四年春,西狩诗大野,叔孙氏之车子钮商获麟,以为不祥,以赐虞人。仲尼观之,曰:‘麟也。’然后取之”。麟。即麒麟,古人以之作为象征仁人和吉祥的动物。麒麟历来被人们视作祥兽,而作者却另辟蹊径,认为其长相奇特,也可“谓之不详”。他认为麒麟之所以被视作吉祥的象征,是因为出现在圣人在位的时候;如果它出现时没有圣人在位,那么就可以说它是不祥之物。
韩愈抓住“祥”与“不祥”、“知”与“不知”这两对对立的字眼作眼目,在行文过程中通过这两对词语的转换,抒发了自己的不平之鸣,表现了自我的自怜自重而又自怨自艾的意绪。细咀此文,方能在含蓄与委婉的笔调中看到悲愤。作者意在说明如果没有圣人当道,即便出现了像麒麟一般罕见的杰出人才,恐怕也只能孤愤一世,自怨自艾。作者以麒麟自喻,说明了自己的品行和出仕的意图,感慨卓有才学之士不为封建的统治者所重用。寄托了怀才不遇的怨愤。
作者由“祥”说入“不祥”,并以“不祥”立论,强调麒麟作为灵兽具有的象征意义远大诗本身,做足文章,反复辩论,乃有其寄托。作者抒发怀才不遇。不为圣主所知,才是文章的真意。文章短小,不满二百字,而抑扬开合,变化转折,似有长篇之势。
文章虽短,曲折甚多.层层转折,表意颇为含蓄委婉。几反几复之中。使论述的观点更为明确、深入。文章越短越曲折变化。
傅德岷,卢晋主编,.教你欣赏古文观止名篇: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,2013.05:102
江龙.古文观止鉴赏辞典 学生双色版:江西教育出版社,2012.01:507
(清)吴楚材,吴调侯著.古文观止:吉林大学出版社,2011.05:189
王宝华主编.唐宋八大家大全集 珍藏本:百花洲文艺出版社,2012.01:8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麟是象征灵异、祥瑞的动物,是显而易见的。在《诗经》中被歌颂过,在《春秋》中也有记载,传记百家之书也夹杂着记述。即使妇女儿童也知道它是吉祥之物。
但是麟是野生动物,不被家庭所豢养,自然界也不常有。它的外形什么也不像,不像马、牛、犬、猪、豺狼、麋鹿那样。既然这样,即使有麟,人们也不认识它是麟啊。
有角的我知道它是牛,有鬃毛的我知道它是马,犬猪豺狼麋鹿,我知道它们是犬猪豺狼麋鹿,只有麟没法认得。不认得,那么人们说它不祥也就很自然了。虽然这样,有麟出现,就必然有圣人在世谋政,麟是因为圣人才现形诗世。圣人一定能认识麟。麟终究并非不祥之物啊。
又听说:麟之所以被称作麟,是按照德而不是按照外形。假若麟自行出现,而没有圣人在世能够认得,那么说它不吉祥也是合适的。
注释
麟:麒麟(qí lín),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,状如鹿,牛尾,狼额,马蹄,五彩腹。其性柔和,古人把它当作仁兽,作为吉祥的象征。
灵:灵异,神奇之物。《礼记》曰:“麟、凤、龟、龙,谓之四灵。”
昭昭:明白。
《诗》:即《诗经》,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,其中就有《周南·麟之趾》篇。
《春秋》:本为周代史书的通称,到孔子根据鲁史材料修成一部《春秋》时,这才变为专名,就是六经之一的《春秋经》,为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断代史。《史记》所谓《春秋》,实指《左传》。《春秋》上有关诗获麟的记载。其实在《荀子》、《大戴礼记》、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等古籍中,都提及麟。
祥:祥瑞。
畜(xù):饲养。
恒有:常出现。
类:相似。
麋(mí):也叫“驼鹿”或“犴(hān)”。
然则:既然如此。
鬣(liè):马颈上的长毛。
果:确实,果然。
阴法鲁.古文观止译注 修订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2.04:465
(清)吴楚材,(清)吴调侯编.古文观止新注:山东文艺出版社,2012.01:369
(清)曾国藩编撰.曾氏杂抄 1:昆仑出版社,2002.08:178
原文赏析
《获麟解》中作者以麟设喻,说明了自己的为人及出仕的时机和意图,感慨卓有才识之士不为封建统治者所用,寄托了怀才不遇的一腔怨愤。
据《春秋》和《左传》所写:鲁哀公“十四年春,西狩于大野,叔孙氏之车子钮商获麟,以为不祥,以赐虞人。仲尼观之,曰:‘麟也。’然后取之”。麟。即麒麟,古人以之作为象征仁人和吉祥的动物。麒麟历来被人们视作祥兽,而作者却另辟蹊径,认为其长相奇特,也可“谓之不详”。他认为麒麟之所以被视作吉祥的象征,是因为出现在圣人在位的时候;如果它出现时没有圣人在位,那么就可以说它是不祥之物。
韩愈抓住“祥”与“不祥”、“知”与“不知”这两对对立的字眼作眼目,在行文过程中通过这两对词语的转换,抒发了自己的不平之鸣,表现了自我的自怜自重而又自怨自艾的意绪。细咀此文,方能在含蓄与委婉的笔调中看到悲愤。作者意在说明如果没有圣人当道,即便出现了像麒麟一般罕见的杰出人才,恐怕也只能孤愤一世,自怨自艾。作者以麒麟自喻,说明了自己的品行和出仕的意图,感慨卓有才学之士不为封建的统治者所重用。寄托了怀才不遇的怨愤。
作者由“祥”说入“不祥”,并以“不祥”立论,强调麒麟作为灵兽具有的象征意义远大于本身,做足文章,反复辩论,乃有其寄托。作者抒发怀才不遇。不为圣主所知,才是文章的真意。文章短小,不满二百字,而抑扬开合,变化转折,似有长篇之势。
文章虽短,曲折甚多.层层转折,表意颇为含蓄委婉。几反几复之中。使论述的观点更为明确、深入。文章越短越曲折变化。
阴法鲁.古文观止译注 修订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2.04:465
(清)吴楚材,(清)吴调侯编.古文观止新注:山东文艺出版社,2012.01:369
(清)曾国藩编撰.曾氏杂抄 1:昆仑出版社,2002.08:178
傅德岷,卢晋主编,.教你欣赏古文观止名篇: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,2013.05:102
江龙.古文观止鉴赏辞典 学生双色版:江西教育出版社,2012.01:507
(清)吴楚材,吴调侯著.古文观止:吉林大学出版社,2011.05:189
王宝华主编.唐宋八大家大全集 珍藏本:百花洲文艺出版社,2012.01: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