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火与草露,人命恒若斯。昨朝言笑坐高堂,奄忽敛衽閟灵輀。
哀歌出中野,浮云惨且驰。邻里来引绋,亲戚各衔悲。
念此柩中人,生存孝其姑。生儿九岁父不顾,此母鞠之劳且劬。
禄养乃弗逮,寿不登百年。仓皇兵戈中,子能负土营坟阡。
送者莫叹息,自古运尽归黄泉,惟有令德名永传。
孟母岂不死,世人至今诵其贤。寄言后来者,视此石火篇。
作者介绍
(1321—1381)元末明初江西泰和人,原名楚,字子高。洪武三年举经明行修,授兵部职方司郎中,迁北平按察司副使。坐事谪输作,寻放归。十三年召拜礼部侍郎,擢吏部尚书。寻致仕归。次年,复征为国子司业,卒于官。谥恭介。博学工诗,江西人宗之为西江派。有《北平八府志》、《槎翁诗文集》、《职方集》。>>查看作者详细介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