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舒卡·年姆尼多吉条。
即七宝美髯丹,见该条。
《宣明论方》卷九方。人参、沙参、玄参、紫团参、丹参、白术、牡蛎、知母、甘草各二两,蛤蚧一对(头尾全,用河水净洗,文武火酥炙黄色)。研细末,用麻黄十五斤(去根),枸杞子三斤,熬成膏,为丸,弹子大,每服一
病证名。指呕吐食物和血液之症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十一:“病者心下满,食入即呕,血随食出,名曰血呕。此由瘀蓄冷血,聚积胃口之所为也。”详蓄血吐血条。
间接灸之一。出《千金要方》。取厚3毫米左右的鲜大蒜片,以细针穿刺数孔,上置艾炷放在穴上施灸。一般每次5~7壮。适用于疮疖初起,毒虫咬伤,瘰疬,肺结核等。
出《楚辞·王逸注》。为苍耳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踝骨条。
食伤之一。《杂病源流犀烛·伤食不能食源流》:“至于所伤之物既种种不同,宜各用主治之药。……伤鱼鳖,紫苏、陈皮、木香、姜汁。”参见伤食条。
我国古代衡制中的重量单位。说法不一,举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供参考。谓:“一龠(yuè月,古容量单位)容一千二百黍,重十二铢,两之为两。二十四铢为两,十六两为斤。”应劭曰:“十黍为絫(lěi垒,古容量单位
即肝郁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