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《金匮要略》。即伏龙肝,详该条。
出《灵枢·经脉》。即手少阳三焦经。详该条。
经穴别名。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目窗,见该条。
解剖名。见《杂病源流犀烛》卷二十二。即眼弦。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中药志》。为山大颜之别名,详山大颜条。
证名。指肝脏气机不和,出现上逆或横逆等证候。《圣济总录》卷四十一:“肝气逆则面青多怒。”《类证治裁》卷二:“胁痛吐血者,肝气逆也,化肝煎。”又卷三:“怒郁伤肝气逆,解肝煎。”《西溪书屋夜话录》谓肝气逆
即牙龈。详该条。
外伤名。见《千金要方》。即犬噬人伤。详该条。
《外科全生集》卷四方。乌梅肉一钱,轻粉五分。同研,不见粉亮为度,如硬则用唾液润之,不可用水,研至成膏,按患口大小,作薄饼数个,以贴毒根,外用膏掩,日易一次,待毒根不痛,落下乃止。治毒根凸起。
出《灵枢·五色》。即子宫。《类经》卷五《色藏部位脉病易难》注:“子处,子宫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