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则之一。指治疗立法,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。出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。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,不宜用补益药,以免加重病情。
麻风病专著。3卷。明·薛己撰。约刊于1529年。本书对麻风病的本症、变症、兼症与类症的辨证治疗、验案以及方药分别作了介绍,特别是医案的病例较多,论述病候条目比较清晰。现有《薛氏医案》本。
指人体腿、臂、臀等较肥厚的肌肉,其坚实、丰满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的健康状况。《素问·玉机真脏论》:“大骨枯槁,大肉陷下,胸中气满,喘息不便,其气动形,期六月死。”《类经》:“大骨大肉,皆以通身而言。
病名。见《外科启玄》卷九。病因与发病部位同针眼,但病情较重。整个胞睑漫肿赤痛,硬结拒按,常伴有寒热头痛等全身症状。《外科正宗》:“眼丹,脾经有风,胃经多热,共结为肿,风多者则浮肿易消,热甚者则坚肿难散
病名。即乳发之南方俗称。见该条。
同唾。详该条。
经穴别名。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臑会。见该条。
见《江苏药材志》。为茅膏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本草经集注》。即黄柏,详该条。
药物学著作。2卷。明·张介宾撰于1624年。为《景岳全书》卷48、49。书中择常用药300种,仿《本草纲目》编述,分山草、隰草、芳草、蔓草、毒草、水石草、竹木、谷、果、菜、金石、禽兽、虫鱼、人等14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