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出《医宗金鉴》卷七十六。又名伤食发丹、食滞丹毒。小儿丹毒之一。多因小儿乳食过多,不能运化,蕴热于内,达于肌表而生。初发形若赤游丹,游走缓慢,且见发热面赤,口酸,舌有黄苔,治宜先消滞,服保和丸,余
系指耳轮之垂下处。即耳垂。
《血证论》卷七方。白芍药五钱,甘草三钱。水煎服。治瘀血发热。
病证名。外邪侵犯足太阴经所致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九:“若十二经络外感六淫,则其气闭塞,郁于中焦,气与邪争,发为疼痛,属外所因。”又:“足太阴心痛,腹胀满,濇濇然大便不利,膈闭,咽塞。”参见心痛条。
出《济生方》。为豚卵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赤白粘胨相杂同下的痢疾。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七:“小儿体本挟热,忽为寒所折,气血不调,大肠虚弱者,则冷热俱乘之,热搏血渗肠间,其利则赤,冷搏肠津液凝,其利则白,冷热相交,血滞相杂,肠虚者泄,故
食疗著作。2卷。明·吴禄辑。撰年不详。卷之上分列谷部、果部、菜部,兽部,卷之下列有禽部、虫鱼以及水部,共计七部。除此,还有“附录”部分,专述饮食之宜忌,如五脏所补、五脏所伤、五脏所禁、五脏所宜、五谷以
拇,同母。即母指。①手大指。《灵枢·五色》:“黑色出于庭,大如母指,必不病而卒死。”②足大趾。《素问·骨空论》:“膝痛,痛及拇指治其腘。”
病名。见《千金翼方》卷二十。又名火烧疮、汤泼火烧。是由接触物性高温或强酸、强碱等化学因素所引起的损伤。轻浅者一般不影响内脏功能,仅在局部呈现红晕、起皰、或腐烂;重者损害面积大而深,皮焦肉烂,热毒炽甚,
见仁斋直指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