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《雷公炮炙论》。即泽兰,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医学准绳六要》。即鼻渊。详该条。
小儿指诊法十三指形之一。详十三指形条。
出《儒门事亲》。为蚕蜕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本草选编》。为绒毛鸭脚木之别名,详该条。
手掌。《素问·五脏生成篇》:“掌受血而能握。”
指针刺前,将针置于机体近处暖热后再予针刺。《针灸聚英》引《素问遗篇注》:“毫针于人近体,暖针至温,又曰著身温之。”意同口温,今已废用。
见《中国药用海洋生物》。为石莼之别名,详该条。
眼科病证。又名目珠俱青、白珠俱青、目青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乃目之白珠变青兰色也。”常出现于火疳症之后期,白睛病变处红肿消退,遗留紫兰色或青灰色斑。参见火疳条。
见竹林寺三禅师女科三种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