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宗金鉴》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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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曰:妇人得平脉,阴脉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无寒热,名妊娠,桂枝汤主之。于法六十日,当有此证,设有医治逆者,□一月加吐下者,则绝之。
【注】
妇人经断得平脉,无寒热,则内外无病,其人渴不能食,乃妊娠恶阻之渐也。故阴脉虽小弱,亦可断为有孕。但恶阻,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,设医不知是孕,而治逆其法,□一月即有此证也。若更加吐下者,则宜绝止医药,听其自愈可也。然脉平无寒热,用桂枝汤,与妊娠渴不能食者不合,且文义断续不纯,其中必有脱简。
【集注】
徐彬曰:平脉者,不见病脉,一如平人也。阴脉小弱者,脉形小不大,软弱无力,非细也。诸脉既平,而独下焦阴脉,微见不同,是中、上二焦无病,乃反见渴不能食之证,则渴非上焦之热,不能食亦非胃家之病矣。少阳有嘿嘿不欲食之证,今无寒热亦无少阳表证可疑矣。是渴乃阴火上炽,不能食乃恶心阻食,阴脉小乃胎元蚀气,故曰:名妊娠也。
李□曰:此节病证,即妊娠恶阻是也。寸为阳脉主气,尺为阴脉主血,阴脉小弱者,血不足也,血以养胎,则液竭而渴。又脾为坤土,厚德载物,胎气赖以奠安,不能食者,脾气弱也。凡有他病而渴不能食者,脉必不平而有寒热,今虽不能食,反得平脉,又无寒热,故主妊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