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宗金鉴》正骨心法 四肢部·
●肩至肘,长一尺七寸。
●肘至腕,长一尺二寸半。(臂之中节曰肘。)
●腕至中指本节,长四寸。(臂掌之交曰腕。)
●本节至末,长四寸半。(指之后节曰本节。)
●膝以下至外踝,长一尺六寸。
●膝腘以下至跗属,长一尺二寸。(腘,腿湾也。跗,足面也。膝在前,腘在后。跗属者,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,皆为跗之属也。)
●跗属以下至地,长三寸。
●外踝以下至地,长一寸。
●足长一尺二寸,广四寸半。
按、方剂:●骨度乃『灵枢经·骨度篇』之文,论骨之长短,皆古数也。
●然骨之大者则太过,小者则不及,此亦言其则耳。
●其周身手足折量之法,用前中指同身寸法为是。同身寸量法,详刺灸书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