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署令
隋唐时期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署最高官职,共2人,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,官阶从七品下。
隋唐时期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署最高官职,共2人,全面负责太医署的医疗和教学工作,官阶从七品下。
见《杂病源流犀烛·内伤外感门》卷二十一。即桃仁红花汤,见该条。
见疡科心得集条。
病证名。指胎漏下血。陈无咎《女科难题》:“怀胎而月经忽来者,名曰流红。”
《串雅内编》卷二方。朱砂、雄黄、矾石、磁石、石胆各等分。升炼取飞霜外用。治痈疽。
见明·范洪《滇南本草图说》。即地不容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江西中医药》(10):64,1957。为千斤拔之别名,详该条。
五癫之一。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二:“湿癫,眉头痛,身重。坐热沐头,湿结脑,脑汗止得之。”参见癫、五癫条。
见《昆明民间常用草药》。为密蒙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徐润之《最新达生篇》。指怀孕六个月之后,孕妇睡时不要长时固定一侧,须左右转换,便于胎儿左舒右展,肢体活动。为妊娠摄养中的一项注意事项。
【介绍】:见龚廷贤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