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院院判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详寸关尺条。
书名。一名《金兰循经取穴图解》。1卷。元·忽公泰著,其子光济诠次。刊于1303年。《针灸聚英》称此书“首绘脏府前后二图,中述手足三阴三阳走属,继取十四经络流注,各为注释,列图于后”。原书已佚。其内容保
中药炮制法之一。有的药物用火煨去油,如肉豆蔻可用湿纸包裹火煨去油。有些不宜火煨去油的,如巴豆、续随子等,可放在吸水的纸内压榨去油,或研细加水,待油浮起,倒去水和油便得。其目的在于减低药物的烈性或毒性。
即锁子骨。详拄骨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世医得效方》卷十六。即五风变内障。详该条。
指五脏宜用苦剂,六府宜用辛剂。《儒门事亲》卷十四:“……五苦者,五脏为里属阴,宜用苦剂,谓酸苦涌泄为阴;六府为表属阳,宜用辛剂,谓辛甘发散为阳,此其义也。”联系临床实际,这种说法有一定指导意义。
【介绍】:见李世勣条。
见《重庆草药》。为松塔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大明一统志》。为琥珀之处方名,详该条。
即一孕生三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