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医方集解》。人参芦,为末,水调下一、二钱,或加竹沥和服。功能吐虚痰。治虚弱人痰涎壅盛,胸膈满闷,温温欲吐。本方早见于《丹溪心法》,但无方名。
五迟之一。出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:“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,膝骨成,乃能行。”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、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。肝主筋,肾主骨,小儿肝肾不足,或哺养失宜,脾胃虚弱,元气不充,
证名。指目珠之胀痛突起之证。多由风邪湿热,气胜怫郁,瘀滞络阻等所致证。“有内外轻重不同,若轻则自觉目内胀急不爽,治亦易退。重则自觉胀痛甚,甚则人视其珠亦觉渐渐胀起者,病亦发见于外已甚”(《证治准绳·杂
针灸著作。又名《窦太师流注指要赋》、《通玄指要赋》。1卷。元·窦杰撰于1232年。内容主要是根据常用的43个针灸要穴主治所编成的一篇歌赋,赋后附有针灸补泻等几篇短论。现有1936年《丛书集成》影印本(
出《本草经集注》。为苍术之别名,详该条。
与真阴相对而言。即肾阳。详该条。
证名。指不能仰卧。《素问·评热病论》:“不能正偃者,胃中不和也。正偃则咳甚,上迫于肺也。”参见不得偃卧条。
病名,见《卫生家宝产科备要》,亦名半生、半产、失胎、伤娠、革产、损娠。指妇人怀孕三月以上,由于气血虚弱、肾虚、血热、毒药伤胎、或外伤等损伤冲任,不能摄血养胎,以致未足月而产者。
【介绍】:宋代医家。字季明。新安(今安徽歙县一带)人。家中三代世医,伯祖子充、祖子发以医名于京洛,父彦仁,医术更精。至杲则广征博引,著成《医说》一书,记录治疗多种疑难杂证的经验,具有一定实用价值。其中
病名。出《仙传外科集验方》卷九。即下搭手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