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列传节要
十一卷。清孟缉祖撰。缉祖字敬修,卢龙(今河北卢龙)人。励志《诗》《书》,而不为章句之学。他鉴于《春秋》一书属于编年体,各国史事纷纭杂陈,有的一人而前后异名,有的一事而前后不接,于是对《春秋》公侯按国别分集类编,改编年体为列传体。卷一为《鲁国十二公传》,卷二为《郑国九公传》,卷三为《齐国十二公传》,卷四为《宋国十二公传》,卷五至卷六为《晋国十三公传》,卷七为《卫国十公传》,卷八为《蔡国八公传》,卷九为《陈国五公传》,卷十为《楚国十公传》,卷十一为《秦国四公传》。该书对春秋列国史事进行了重新编次,比较有条理。但对周天子及各小国君主没有立传,是美中不足。该书有清康熙三十二年(1693)刊本。